• 2004-10-27

    通往公民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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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普车驶过南加镇那条铺满黄褐色泥浆的路,停在一家小旅社门前。从这刻起,李柏光似乎便被收入某些人的视线。旅店老板很有些担心,说李柏光的到来,招得镇政府的人老在他门口转悠。

      本月早些时候,李柏光从北京出发,斜穿了中国版图,4日下午,到达了位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剑河县大山深处的这个小镇。因为从镇子边穿越而过的清水江上要建起一座水电站,他成了这里部分村民聘请的法律顾问。

      5个闻风而来的村民代表端坐在床沿上,向李柏光诉说着已多次向政府反映过的问题:移民补偿没有到位;被征用的土地没有补偿;政府制定的补偿标准过低;没有了土地今后生活无着,等等。

      当把这些都记入笔记本之后,李柏光问道:“你们学过法律吗?”“没学过。”5个人一起摇头。

      李柏光从包里掏出一叠法律单行本,有《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承包法》等,分发给他们。“以后不管遇到什么问题,都要先学习法律。移民啊,搬迁啊,选举啊,都要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李柏光一边分发一边说。

      村民们接过这些小册子,略略翻了翻,谁也不作声,露出将信将疑的神态。“我们是有冤无处申啊。”其中一个苦着脸说。“不是有冤无处申,而是‘申’的方法不对。”李柏光盯着他们说,“要学会用法律去申自己的冤。”

      这是李柏光“送法下乡”的方式:从具体的案子着手,帮助权利受到侵害的当事人诉诸法律程序,在此过程中,尝试着将法治,像粒植物种子似的,种到农民们荒芜的意识中去。

      今年36岁的李柏光,只有1.6米左右的个头,相对矮小的身躯而言,脑袋显得更加硕大。这个脑袋里装着22年寒窗苦读的墨水:本科读哲学,硕士读政治学,博士读法学。也许因为太喜欢思考,两年前还乌黑浓密的头发现在又黄又稀,已能看见头皮。

      李博士的第一次“送法下乡”,从两年前开始。福建某地因建汽车城征用了大片土地,但当地农民却没得到应得的补偿。在一位朋友的“撺掇”下,李柏光开始介入这案子。他成了当地近万名农民的公民代理。一户人家一份授权委托书,村民代表们给李柏光扛来了两大蛇皮袋委托书,每份委托书上签着姓名,摁着红手印。

      从行政复议到行政诉讼,该走的法律程序都走了,但行政复议如石沉大海没有回复,行政诉讼得不到立案。“在现存的法律框架内还有什么途径可走吗?”这位法学博士不得不重新钻研《宪法》,最后李柏光与他那位朋友决定按照《宪法》第102条,建议罢免当地党政一把手的行政职务和人大代表资格,以此施压,促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司法程序的进展。

      今年3月,“罢免市长理由书”列举了该市市长“10年内800亩耕地丧失殆尽”、“挪用1800万元救济金”、“侵吞数百万土地赔偿费”等8条理由,送到市人大和省人大。

      “这是一场法律活动。”李柏光强调。

      不久后,河北秦皇岛、唐山两万多名移民,因当地修建水库征地移民的各种补偿费被克扣,由李柏光担任委托代理人,向当地市人大、省人大递交了罢免当地党政一把手的动议书。

      描述过以往“盛况”,李柏光不动声色:“这是一场大规模的宪法实践活动。”他走路时身体很少大幅度摆动,说话时语调恒定,缺少表情,让你看不清他内心的波澜。

      李柏光说,到目前为止,被建议罢免的几位党政一把手中已有一位市长辞职了,他把这看成是这场法律活动的成效。虽然对于参与其中的数万农民来说,实际问题目前大多没有得到解决。“但理解了政府与人民之间的关系,这是他们最大的收获。”李柏光说,“我要告诉他们,政府就是大家纳税建立的服务公司。”

      这个道理,他讲给福建、辽宁的许多农民听过。2004年的这个国庆长假,他又来讲给清水江边的农民听。

      《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在另一位村民代表老潘的吊脚楼里,围着四方的矮脚桌,李柏光给老潘和其他几位村民讲解这条抽象的法律条文。“政府官员是老百姓纳税雇佣的服务员,是公民养活了政府。不要把政府官员看做衣食父母,公民才是他们的衣食父母”。

      为了让他的听众更好地理解,他又讲了一个故事:聘请李柏光为法律顾问的辽宁某村,村民代表就曾用这条法律与当地法院工作人员交锋。面对村民代表,这位工作人员爱理不理地只顾摆弄电脑,村民代表理直气壮地说:“告诉你,你吃的饭,你穿的衣,你这办公室里的桌椅都是用我们纳的税买的!”“这位工作人员立刻正襟危坐。他没想到农民能说出这样的话,立刻说,我去请示院长。”李柏光说,“看,这就是用法的效果。”

      56岁的老潘黑瘦的脸上露出了笑意。

      今年9月中旬,老潘曾组织了附近几个村的十几户村民代表,相约一起到北京找李柏光。他们半夜两三点出发,分成两拨儿。后一拨儿比前一拨儿晚半小时出发,但最后到达北京的,只有前一拨儿,后一拨儿被截了回去。

      从北京回来,老潘便不敢回镇里住,一直住在镇外自家鱼塘边盖的吊脚楼上。他告诉李柏光,他现在已经学了《宪法》、《土地管理法》、《刑法》,只是“还没有机会用呢”。“你们要多背些法律条文,背得滚瓜烂熟,挂在嘴上。”这是李柏光教的一项实用“技术”。

      几年前,当李柏光还在北大攻读博士学位时,他经常跟一些朋友探讨问题。他发现,这些受过良好教育的人们,对民主和法治存在着诸多误解,于是他提笔写了本《中国公民常识读本》,用问答形式,近5万字的篇幅,回答了有关民主、法治、宪政、人权等10个方面的114个问题。对于老潘这样的农民来说,这位书生意气的读本很不通俗,里头夹杂着不少概念和术语。而且,这个读本没有出版,只在网上流传。

      那时的李柏光还是个激进的理想主义者,渴望一夜间的大变革。他没想到,几年后自己却选择了另一条路:走到乡间,到老潘们的吊脚楼里去普法。

      老潘的吊脚楼凌空支在稻田上,点着蜡烛,因做晚饭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呛人的烟雾。对着几张皱纹里写满苦难的脸,李柏光给他们讲《中国公民常识读本》的理念。“你们弄懂两点就行了。”他说,“一是政府和人民的关系,二是宪法和法律里规定了你们应该享有哪些权利。”

      显然,今天李柏光已对这个读本不太满意,“那只是草稿”。他想用更通俗的语言、用讲故事的方式来改写,“要让只读过小学的人都能读懂”。

      李柏光正计划将自己所代理的案例做成光盘。“要是能找到资金,就做它个80万张光盘,全国每个村子送一张”。

      而眼下他急于想做的是,办一份刊物,全部用来登载各种通俗易懂的法律故事,告诉农民们怎样学法用法。

      吊脚楼里的烛光幽暗,并不影响李柏光的谈兴。他告诉老潘他们:邻县某村村民想要罢免村委会主任,镇里来人阻止,一位村民代表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举在胸前,告诉来人,我们罢免是合法的,你们来阻止是要负法律责任的!“法律条文是死的,只有去用,才能变成活生生的权利。”李柏光语重心长地说,“用一次不行,就用第二次,第三次……坚持不懈地用下去,就会有效果。”“中国的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的权利,我们真正落实到生活中还差得很远。”他郑重地强调,“法律高于一切!”

      为了让老潘他们切实领会这一要义,李柏光用“用法标兵”刘杰老太太的亲身经历教育他们。刘杰来自东北,在其权利受到有关部门的侵害后,开始了漫漫数年***路。在打了几年官司未果后,不得不提起更高级别的行政诉讼。作为刘杰的诉讼代理人李柏光说:“现在,这个老太太用法的能力比许多法学院本科生、硕士生强多了。”

      跟往常一样,李柏光鼓励老潘他们参加人大代表的选举。“那怎么可能呢?”这是农民们通常的反应。于是他举了湖北一位农民参选成功的例子,讲他经过几年的锲而不舍怎样从一个普通农民变成了市人大代表。

      然而,老潘他们对李柏光所说的用法效果和远景似乎不抱太大期许。他们总是将话题绕回到自己的问题上来。

      “其实,我希望你能将我们的问题报告送进中央,送到国务院,我们也相信你能做到。这样问题就能解决了。”老潘抽了口烟,一句一顿地说。

      “你的思维还是没有变过来,”李柏光说,“老潘,你们要清楚,不要把我们当成救星,救星是你们自己,是用法律维护权利的决心和勇气。”

      老潘嘿嘿笑了。

      在南加镇,不同的村民跟李柏光说着同样的话:“希望北京来的几个同志能帮我们把问题解决。”“希望帮我们讨回个公道。”“我们的希望就寄托在你们身上了。”

      “咱们共同努力吧!除了我们努力,你们也要努力,努力学习法律,用法,好吗?”李柏光回答道。

      李柏光说过“我不是要给他们金子,而是要给他们点金术”,但农民们似乎更喜欢金子。“他们心里还是强烈要求有人为他们做主,把我们当做救星,去帮他们讨回公道,而不是把我当做他们的委托代理人。后者是一种平等的公民意识,而前者则是臣民意识。”

      李柏光并不指望这种“公民意识”的播种立刻能开花结果。“只要有一天,他们还能想起李博士讲的法律和那些维权故事,能够想去用一下,哪怕只是尝试着用一下,就足够了。”他说。

      离开南加的前一天,老潘牵着一条狗来找李柏光。两人一前一后在山路上走。

      “今天有人来找我问你来干什么,说是法院的。”老潘说。

      “你看他们的工作证了吗?”李柏光问。这也是他教给农民们的实用“技术”之一:来人谈话先看工作证,传唤要有传唤证,搜查要有搜查证。

      “没有。”老潘有些胆气不壮。

      “不是说过好多次了吗,叫你们每次都先看他们的工作证吗?”“我知道你让我看他们工作证,但是……”

      “我说你们学法用法,这就是用法。看他们工作证,就是走法律程序。记住了吗?”

      “记住了。”

      听说李柏光要离开南加镇,几个村民在李柏光的房间里磨蹭着不肯走。他们虽然并不相信政府有关人员关于“李柏光是个骗子”的说法,却也多少有点担心“人财两空”。他们希望李柏光既然收了代理费,就给他们一个承诺,告诉他们这件事有几分运作成功的把握。

      李柏光不得不一边解释打官司的事打不了保票,一边强调,自己会通过各种途径对有关政府部门和官员施压。“权利受损恰是唤醒公民权利意识的契机,”李柏光说,“在他们的权利受侵之前,他们不会意识到权力与权利之间的冲突。”

      而他眼下做的,就是要教这群被认为“最不具备公民素质”的人,学会用法律“进行权利与权力的博弈,让权力先是遭到权利轻微的抵抗,然后这种阻力变得坚实起来,最后让权力被迫回归到法律程序设定的限度之内”。

      “这是一场实验,一场公民教育的实验。”李柏光毫不轻松地说。
     

    (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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